分期付款购物需谨慎,树立健康合理的消费观

浏览次数: 2,761 发布时间: 2018-04-13

【案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XX网络科技公司为XXX网上商城的合法经营者,余某于XXXXXX日向XX网络科技公司提交了申请成为XXX网上商城会员的《会员申请表》并与XX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相应的《会员协议》,根据《会员协议》约定,商城会员可享有在XXX线上商城购买商品并分期付款的资格。

余某成为XX网络科技公司商城的会员后先后十几次在该商城中购买相应商品,包括iPhone手机、小米手机、ThinkPad电脑、海尔洗衣机、海信电视、Apple MacBook电脑、Devondale奶粉、NANACO果冻等合计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2万元(币种下同)的商品,余某在下单购买上述商品时均已向XX网络科技公司支付了商品的部分价款,剩下部分价款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余某下单成功后,XX网络科技公司均采取快递方式寄送给余某,但余某签收商品后仅支付了1211.28元,未根据《会员协议》约定按月向XX网络科技公司支付剩余应付的货款、利息及违约金。根据《会员协议》约定,会员超过90天未还款,XX网络科技公司有权就会员未清偿款项及对应产生的利息、违约金以及XX网络科技公司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向会员追索。

XX网络科技公司一纸诉状将余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余某支付剩余货款63912.1元、分期利息4368.69元、因逾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3681.29元以及XX网络科技公司因诉讼支付的律师费。

【处理结果】

经法庭审理,XX网络科技公司的全部诉请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案例评析】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XX网络科技公司与余某签订的《会员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余某以分期付款方式多次购买商品,理应按照《会员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货款及利息,逾期付款,理应按约支付违约金。XX网络科技公司主张的货款金额有相应订单、付款信息为证,其主张的利息、违约金符合《会员协议》的约定,金额亦未超过合理的限度,理应得到支持,同时根据《会员协议》的约定,余某超期还款的,应当承担XX网络科技公司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故XX网络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律师建议】

在互联网交易迅猛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越来越来的电商平台推出账单分期支付业务,消费者可以通过分期付款购买的商品越来越多,这种营销模式降低了消费者的资金压力,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力,满足了消费者迫切的购物需求,但与此同时,也正是由于这种便利且几乎无门槛的分期付款优惠政策让很多消费者出现盲目消费、盲目分期的情况,最终面临财务失控的危机。

在此,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健康合理的消费观,根据个人实际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以及分期付款方式,并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避免承担过高的利息及违约责任。


案例来源: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     201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