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矗宇影视文化工作室 聘请我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浏览次数: 2,208 发布时间: 2018-04-27

上海矗宇影视文化工作室成立于2014年9月26日,其经营范围: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影视剧策划及咨询,舞台剧策划,文学创作,影视投资,摄影摄像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服务,品牌宣传策划,创意服务,影视布置道具设计、制作,舞台场景造型策划及布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影视动漫、美术设计,动画设计,多媒体、游戏软件研发设计,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除金融租赁)

     2018年4月20日,上海矗宇影视文化工作室与我所续签顾问合同继续聘请我所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我所以高效、专业、保质为服务理念,致力于为顾问单位提供专业化、多层次、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