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促进社区法制建设,并响应长宁区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业迎“个十百千”的号召。在街道司法所宋文所长的主持下,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与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就社区法律服务建设相关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正式签署“街道与律所、居委会与律师双结对”战略合作协议。
借此良好契机,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与广东国晖(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社区法律宣传,举办法律讲座,定期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解民间纠纷,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也为社区的发展建言献策,共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宋文表示,应当加强律师事务所在社区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系统化水平;积极扩展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并以此为契机,探索建立双方合作的长效机制,达到优势互补,共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