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1日,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杨本顺副局长率公证律师管理科林锡丰科长等人专程来我所就“法律进社区”如何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进行调研。我所曾峭峰、孙智峰、陈燕、唐滟律师等参加了座谈。
首先由孙智峰主任对“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了汇报、并谈了三点体会:一是派专职律师常驻街道办,从窗口服务做起。在工作方式上,将原来的隔天轮流值班制改为每天值班制,切实为社区居民提供到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派驻律师积极参与街道办的信访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群体纠纷和突发事件,为社区排忧解难;三是做好街道办的法律顾问,参与社区的重要法律活动,为街道办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之后,曾峭峰律师对如何卓有成效开展 “法律进社区”工作提了一些意见,认为“法律进社区”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如果方法不对头,措施不到位“法律进社区”的工作将流于形式或半途夭折。为了改变目前这种局面,政府应适当在经济上做些投入,叫做花钱买平安,用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或对律师进行适当的补偿;作为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拿出具体、可行协调方案,从制度上确保“法律进社区”的健康发展。
与会人员对如何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踊跃发言,展开了积极的讨论。最后,杨局长对我所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效予以了肯定。认为我所有许多值得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希望我所继续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为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实现政府、律师和社区居民“三赢”,作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