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11期(总第180期)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2010年10月26日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作出新规定的劳动用工形势下,为了帮助企业单位准确地理解该规定,有效防范用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风险,本所于2010年10月22日下午举办为期半天的《新形势下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本次讲座吸引了四十多家用人单位积极的参与,听众人数达100多人。讲座中,我所夏学义、李桂梅两位律师从法务实战的角度出发,以案例讲评、风险提示等方式,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详细讲解,两位主讲律师精彩的讲解博得了在场学员的一致好评。讲座结束后,两位主讲律师与听众进行了互动沟通,一一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他们普遍反应我所举办的本次讲座针对性准、实用性强。
这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使广大企业管理层了解和掌握了最新规定下企业用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管控中的实务操作技能,培养了他们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期使广大企业在用工管理中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良好效果。